1.查處侵犯“Tiger”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在全市開展的紅盾利劍打假溯源專項行動中,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北京宏源利得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司作為供貨商,其經營銷售的運動鞋所使用的標識與株士會社愛世克私的“Tiger”等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執法人員依法對侵權商品予以扣押。經調查,違法經營額高達1115萬余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鞋6687雙,并作出罰款558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這是近二十年來北京工商部門查處的最大一起商標侵權案件。
2.查處侵犯“蘋果”服務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接到商標權利人蘋果公司舉報后,對北京直信立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東城區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在店外門頭、指示牌,店內裝潢、二維碼、POS機簽購單上使用“蘋果”文字及圖形商標,將自身的維修服務與“蘋果”注冊商標進行關聯,誤導消費者。該公司利用手機地圖自設點位,將自身經營場所位置點設為唯一的“蘋果官方授權服務中心”,即消費者通過手機地圖搜索“蘋果官方授權服務中心”,地圖顯示有且僅有該公司一個位置點,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公司就是蘋果公司官方授權維修店。經調查,該公司違法經營額共計181萬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90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3.查處侵犯“S”(斯凱杰)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8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接到投訴舉報,對北京世紀世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運動鞋所使用的標識與斯凱杰美國公司的 “S”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易使一般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該公司長期從事品牌鞋類的銷售,了解美國“斯凱杰”品牌。執法人員在現場依法對涉嫌侵權的1845雙鞋予以扣押,經調查,該公司違法經營額共計51萬余元。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鞋1845雙,并作出罰款205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4.查處仿冒“菲爾斯”鋁板反不正當競爭案
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接到投訴舉報,對河南賽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承包的建筑項目工程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私自購買一批無標識的金屬鋁板,授意員工仿制“菲爾斯”商標及廠家標識,貼于鋁板包裝箱外,仿冒“菲爾斯”鋁板通過進場核審,并用于北京某總部大廈項目工程。執法人員在現場依法對涉嫌違法的3108件金屬鋁板予以扣押。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3108件,并作出罰款7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5.查處侵犯“BMW”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8年5月,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接到商標權利人寶馬股份公司舉報,稱北京寶辰尊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場所銷售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配件,請求查處。
經查: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經營場所發現,該公司銷售的剎車盤、空調格、機油格等汽車配件商品共計118件,上述商品外包裝標有“BMW”商標標識,經商標權利人現場鑒定均為侵權商品。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118件,并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6.查處侵犯“2018 WORLD CUP”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8年4月,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接到投訴舉報,對北京花生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國際足球聯合會授權,擅自在自設網站突出使用“2018 WORLD CUP”、“Russia 2018俄羅斯世界杯”、“大力神杯”等圖文標識,用以宣傳推廣其門票代訂服務和觀賽旅游服務。上述標識與國際足球聯合會的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導致公眾混淆,侵犯了國際足球聯合會注冊商標專用權。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東城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7.查處侵犯“JOMOO”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7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密云分局接到商標權利人投訴,對北京樂雅潔建材經營部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銷售的坐便器、花灑、水龍頭、面盆等衛浴商品所使用的標識與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的“JOMOO”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容易導致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執法人員現場依法對涉嫌侵權的274件商品予以扣押。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密云分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274件,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8.京津冀聯合查處“殼牌”潤滑油商標侵權案
201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大興分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天津、河北市場監管部門對京津冀地區的“殼牌”潤滑油售假窩點進行聯合查處。
經查:李某自2018年3月19日開始,在京津冀地區銷售假冒“殼牌”潤滑油。執法人員在其經營場所發現標有“殼牌”商標標識的潤滑油共計640桶,經商標權利人現場鑒定,上述商品均為侵權商品。
李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大興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潤滑油640桶,并作出罰款5萬余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此案是跨京津冀領域又一次成功的聯合執法行動,北京市工商局與天津、河北市場監管部門緊密協作,成功搗毀了售假窩點。
9.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案
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五彩點點(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未經授權,在其自行制作發布的“優食管家”手機APP中發起了“為奧運男神加油”活動。經中國奧委會市場開發委員會復函,“奧運”字樣屬于奧林匹克標志,該公司未經授權,無權為商業目的(含潛在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知識產權。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10.查處侵犯“茅臺” 、“五糧液”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18年1月25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與公安部門聯合行動,搗毀了海淀區田村一個制售假冒白酒窩點。
執法人員現場查扣假冒白酒的半成品、成品及商標標識、外包裝等物品,共計4150件,案值金額153萬元。涉及“茅臺”、 “五糧液”、“國窖”、“劍南春”等知名白酒品牌。經商標權利人鑒定,上述商品均為侵權商品。由于侵權商品涉案金額巨大,嫌疑人李某某、宋某某、陳某涉嫌構成刑事犯罪,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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