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曾經風靡全國的經典游戲——“捕魚達人”嗎?
“捕魚達人”是一代老玩家的青春記憶,也逃不過無人問津的命運。很多沉迷“吃雞”的小伙伴們就是當年“捕魚達人”狂熱愛好者!
如今,能為捕魚達人“拼命”的人恐怕只剩下游戲開發商了。
一枚“捕魚達人”商標爭了4年
兩家企業爭了4年的“捕魚達人”商標,終于分出個勝負了!
日前,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濟南千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千貝公司)與上海波克城市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波克公司)二審行政判決書。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千貝公司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這意味著,波克公司保住了第9274646號“捕魚達人”商標!
據了解,第9274646號“捕魚達人”商標由波克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申請注冊,2012年4月7日核準注冊,商標權專用期限至2022年4月6日。
商評委曾判了這枚商標“死刑”
2015年2月9日,千貝公司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對爭議商標的無效宣告請求,理由是自己才是捕魚達人在先獨創開發的游戲廠商。
軟著登字第0300914號證書顯示,千貝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開發完成“捕魚達人OL游戲軟件v1.0”。軟著登字第0321320號證書顯示,波克公司于2011年3月1日開發完成“捕魚達人網頁版游戲系統軟件v1.0”。
于是2016年5月3日,商評委裁定,千貝公司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爭議商標在“(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游戲、娛樂”服務上予以無效宣告,在“電子桌面排版、數字成像服務”等其他服務上予以維持注冊。
可能有人長舒一口氣,波克公司也算是沒全輸。要知道它被無效宣告的可是最核心的兩項!不能在(在計算機網絡上)提供在線游戲、娛樂”服務上保住商標等于全盤皆輸!
判決反轉!沒有什么不可能
本來以為是這一場“沉冤得雪”的故事。想不到故事還會有反轉!
波克公司不服商評委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波克公司的主張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應予支持。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第40398號裁定,要求重新作出裁定。
千貝公司不服,遂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結局,前面小知已經劇透了。
那么,是什么證據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全部“倒戈”向著波克公司呢?
根據本案適用的2001年《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怨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既然涉案商標是波克公司在先注冊的,那就看千貝公司有沒有“在先使用商標,且形成一定影響力”了。
法院認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僅涉及千貝公司作品的完成時間,無法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百度推廣平臺的關鍵詞搜索流量統計,僅能反應千貝公司對其捕魚達人游戲的宣傳推廣,并不證明千貝公司使用“捕魚達人”商標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另外,“捕魚達人”游戲是從日本世嘉公司引入我國的游戲,這個名稱很大程度上是對游戲內容的描述,弱化了相關公眾將“捕魚達人”與千貝公司進行聯系的程度。綜上,千貝公司完敗。
這個優秀的案例,告訴我們什么?
從這個經典的案例中,廣大商標申請人應該吸取哪些經驗教訓呢?在小知看來,至少兩點。
第一,要為商標抗爭到底。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千萬別放棄答辯!這等于不戰而敗!商標被商評委無效也別怕!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去法院告商評委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兒,這不波克公司就反敗為勝了嗎?
第二,商標注冊越快越好!千貝公司為什么告了波克公司4年?還不是因為自己“慢”人一步,沒得到“捕魚達人”商標嗎?我國商標注冊遵循在先申請原則,“先下手為強,后下手遭殃!”中細軟59分鐘“商標極速注冊”,就是為了滿足商標申注人對商標注冊的緊迫性而誕生的服務哦。
完成商標注冊并非一勞永逸,以上“大坑”請務必小心!